作者:俞道五

  前言

  我十六岁(1906年)离开了芜湖皖江中学堂转学到南京实业学堂采冶系。辛亥暑假完成了六年学业,下半年革命爆发,我因非武备人员参加革命被遣回。以后在国内外金矿和煤矿工作多年,虽曾被农商部借调赴欧美七国考察矿政。但对官场情形还是隔膜。幼年读了《官场现形记》等书,素恶当时官场习气,认为一入官场便如粪坑之姐,翻上翻下,混身污浊。但在环境逼迫下叫你不得不身入地狱。那是1927年的事。我在山东枣庄煤矿工作将近十年,那时连年军阀混战,交通断绝,矿上存煤山积,不能外运,不得不裁减人员,我于当年年底转业到安徽矿务局,后又转调至建设厅,又调至官矿局,最后离开了官场。

  在这短短四年中(1927~1931)也尝到了些宦海滋味。那时南京政权初立,局面十分动荡。北方军阀混战,有时又联合抵抗北伐军。南方国民党因内讧也是时分时合。皖省政府是随着南京政权的风向而转变的,所以在这三、四年中官厅屡次改组,首长迭次易人。从1927年下半年起,除皖省督军陈调元因拥有兵权始终不动外,单就建设厅而言,厅长换了四人。随着厅长的便利,厅的组织常常变更。作为皖省文史资料来讲,写出这《宦海一勺》亦不过一小小的插曲罢了。

  (一)北伐军的被阻和南京政府的动荡

  1927年上半年北伐军左翼打败了吴佩孚,右翼击溃了苏皖浙闽赣五省联军总司令孙传芳,把他赶到了徐州以北苏鲁两省交界处。我工作地点(枣庄煤矿)正在战区范围之内。孙传芳曾经打败过张宗昌把他从南京赶到山东济南,但此时却为形势所迫,联合起来抵抗南军。那时北伐军由王天培率领和北军胶结在徐州以北,形成“拉大锯”的局面。

  北伐军行师四五千里,本已疲乏,又兼南京政权的内讧,八月十二日蒋介石下野赴日本和宋美龄结婚后返回奉化故里,军事方面,统一不起来,这就给孙传芳钻了空子,他竭尽全力反攻,南京军政当局着慌,除派南京驻军抵御外,急令在上海的何应钦,镇江的白崇禧回师夹击,将孙军赶过长江。后来南京政权仍请蒋返回南京,主持军政,再发兵北进将孙张联军压迫至济南,发生了日兵干涉,杀死蔡公时事件。此是后话不谈。

  (二)安徽建设厅

  安徽督军兼省长陈调元原属北方军阀中三、四等人物,后因在孙美瑶劫车案中,他以徐州镇守使身份,身入匪巢谈判,救出被俘外国人二十六名,为吴佩孚所赏识,以后渐露头角,逐步上升,暗中又与南军通气得到安徽省军政领导权。此人知南京政权不会放弃皖省政权,便只领兵权,不参与省政。

  南京政权成立后,认识到皖省是南京上游门户,对于各厅局长官挑选较严。第一任建设厅长为国民党中活动分子张秋白。此人野心甚大,既不愿脱离南京党部,又想遥领皖省建设厅长,于是他将建设厅的权力下放;厅以下设了农林、矿务,恳务等七个局。这样,厅中职务减少,只要有得力的秘书便能办理妥当。南京政权本意是想把张秋白调离党部,而他偏要赖在南京,终于在1928年春季张秋白被刺殒命。隔了好几个月由胡庶华继任厅长,此人据说是北大一个职员。他采取了权力集中的办法,取消了七个局而将各局的职务分列在厅中各科。我当时工作的务局则属于第三科。这位厅长不重视科技人员,但又不能裁减他们,于是另设一个技术室,将各局科技人员归纳此室。1928年冬,胡庶华调走,第三任建设厅长为李范一。此人是国民堂左派,解放后曾任燃料部、石油部副部长。他那时不很过问厅务而把一切事务交给秘书李某。这位秘书却专权自恣,被人称作李范二。李范一厅长任职不满三年,于1931年离职。第四任为一陈某,原系山东省议会议长,政绩不详。

  (三)矿务局,安徽官督办公暑和官矿局

  矿务局成立后不满两年,即被裁撤而在厅中设立第三科,管辖全省矿务。当时安徽矿业仅有煤矿一项(繁昌有铁矿,或采或停),开采而规模比较大的煤矿则在淮南地区的九龙岗一带;淮北萧县的孤山(那时萧县尚属江苏),亦仅在钻探之中。皖南煤矿则有宣城县的大汪村一处,属于官办,日产能力不过百余吨,且常常停采,仅敷安庆、芜湖等处电厂之用。其它矿产均未发现(绩溪砂金,曾由矿务局派张姓技术员前往取样化验,没有结果)。我在这矿务局和第三科中所办过的事情,较有意义的不过三件。一件是办理大汪村煤矿烧死一百六十八人的善后事宜(详情见下节安微官矿督办公署)。一件是在技术室时期踏勘了皖北运河及沿江圩堤事宜,尝到了前清封建时代接待大员的滋味(详见后条无为县查圩一节)。第三件是测定私人领矿的矿区发照事情。这是矿务局的专职,不妨将当时的矿政和矿权划分情形写下。

  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针中,确定矿产为国家所有,但当时国家经济紧迫,无力开发,于是准许私人在国家批准之下,取得矿权,便可开采。其程序如下:私人或以公司名义呈请领取矿区开采执照,必须经过“验资”手续。验资是证明领矿照人确实有开采资本,以免取得矿照后,转让他人于中取利(这种矿贩子确实不少)。验资办法必具银行证明书或交验银行存款单。领取矿区执照,是由矿政机关派技术人员,会同呈请人,测定矿区四址和面积,以便按矿区面积大小收取矿务税。取得货照后,三年不缴矿区税,或三年不开工,则矿权自然消失。此外还有矿产税。这是按年产矿量多少,政府收取税金。积欠矿产税三年,政府取消开采者矿权。这两种矿税曾引起了农矿部和财政部的争执。最后决定矿区税归农矿部;矿产税因与所得税有关划归财政部收取。其实中国矿产多在北方,由于军阀混战,开矿事业萎顿,这两种矿税并未严格执行。

  现在来谈谈皖省特别组织的“安徽官矿督办公署”。这一督办公署成立于民国九年前后(1920年),十九年撤销,改为官矿局,这个局存在不过两年。督办公署设在芜湖。一九二八年,公署大部份房屋让给“芜湖市政筹备处”。督办公署之设立,系在军阀段祺瑞(合肥人)得势的时候。当时段有一个智囊团,名曰“安福系”(因该团设在北京安福胡同,而这个胡同的名称对安徽有利,故有此名)。他们为段安排一后勤基地而设立这个公署。公署组织庞大,地位相当于省政府。经营来源由皖省供给,一部份向财政部借支。督办王达,泾县人,日本留学生,曾做过京兆尹(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长)。督办公署在这十来年中做了些什么工作呢?它仅仅办了一个靠近宁国县的宣城大汪村煤矿。矿井能力,日产最多不过一百二十吨。除此之外,公署还划定了许多官矿区。差不多半个宁国县被划入了官矿,其它许多小矿,如靠近芜湖的篱子山、白马山等矿亦被划入。其实皖省富饶的煤矿都在皖北两淮地区,而当时官矿却检取皖南不成大片(俗称鸡窝煤)的煤矿加以开采。大汪村煤矿系公署唯一自办的矿,同时垫了一条三、四十里的轻便铁道,从矿井经过水东、孙家埠而到靠近宣城的双桥,由双桥可以从水路运煤至芜湖、南京等处。这条铁路坡度和弯度都不合规定;当火车不能上坡时,车警便高声责令乘客和路上行人帮助推车,这是一种很少见的怪现象。督办公署初成立时,气象显赫,经费绝大部分用于布置衙门事务,因之开矿事业,经费不够。当段祺瑞政府由于直皖战争失败而倒台后;公署经费领不到了,积欠了职工薪资,不得不紧缩衙门开支。那时芜湖成立“市政筹备处”,督办公署乘此机会把大部份职员调入了筹备处。处长邵逸周(休宁人,英国留学生)系督办公署的高级工程领导。督办公署领不到经费想靠生产收益来维持下去,但大汪村产量有限,本身还维持不了,又兼欠了工资,连窑木也没钱购买,时常停工。大汪村是个不淋水的干矿,井下煤尘危险,平时矿工明火下井,公署借此因由向建设厅请款购买安全矿灯,但领到款后往往移作他用,结果引起了一场大爆炸事故,烧死了一百六十八人,重伤八人。这场事故发生在一九二八年清明节前后。那天气候闷热,乌云密布,突然一声巨雷,整个矿井震动,煤层裂隙中瓦斯外泄,遇到明火自燃,爆发了这场惨痛事故。建设厅得到消息,拨出两万元,由矿务局派我和一位虞姓技术员前往料理善后。那时矿工因公死亡,每名抚恤八十元。此次办理抚恤之后,多余六、七千元作为修理矿井和购买安全矿灯之用。矿务局决定改组矿场底班,限定日产煤量,不得低于七十吨。大概在此后一年多中,宣城煤除供给安庆、芜湖电灯厂外,在南京等处市场上渐有声誉,当时的督办公署实已名存实亡,于是在一九二八年底由厅将这公署缩小范围,改组为官矿局,局址设在芜湖洋码头一个街堂内。一九三一年我以代局长名义办了交代,官矿局名义在皖省就消失了。平心而论,大汪村不过一小小煤矿,公家却花了几十万元,硬撑场面设立督办公署,明明是借公营私。而距大汪村不满十里有一私营煤矿,小模小样,年年赚钱,足见旧社会中,凡带一“官”字的事业,总是办不好的。

  技术室本是厅中闲散的部门,一九二八年上半年,我奉派到无为县和芜湖县查勘河堤和江堤。无为县河堤比较重要,它是巢湖和长江交通的一条运河,由含山等县经运漕直达长江口的裕溪口。这条运河如果决口就要有好几个县受灾。大概在清朝就有由省派员查勘的成规,所有接送查勘员仪式,在民国成立已将近二十年之后,仍保存不变,而我则藉此过了一次戏剧性的“官瘾”。

  事情是这样的:我到无为县后,先和县长汤某见面。他请我稍等一天,俟筹备好了出发。他派了负责圩堤的科长带了四个挂盒子炮的护兵、两担酒菜和随从人员,叫我坐了一乘四人抬的轿子,浩浩荡荡地出发了。我乘坐轿子行不到二、三里,见有一人手持燃着的鞭炮拦轿叩头,口称“某某段地保迎接委员大人”。轿仍不停地前行,过了五、六里,又见有人拦轿放鞭炮,口称“某段地保叩见大人”。我注意到这两次的地保是一个人。我明白了:这是例行公事,所谓各段地保,不过是随行中的一人。到了第三段我觉得讨厌,叫了一声“免”。从此在五十里路的行程中,才免除了这一怪现象,照理来说,既称查勘,应当步行沿河细看,但此道不行。我正拟在运河宽阔处停轿,却见远远地有黑压压一详约二、三百个妇女和小孩,各人手持燃着的棒香一枝,跪在地下,口喊:“不要夺我们的饭碗”、“不要让我们饿死……”。顿时轿子停下,那位随行科长指挥着四名盒子炮手抢前吆喝。我恐闹出大事,立刻阻止,并叫选出代表说明事由。不久,代表二人来了,都是四、五十岁的男子。他们邀我到乡公所会话。我叫他们解散群众,时已午后,把县里挑来的酒菜同派来的科长和代表们共飧,他们辞谢说:“以前省派委员查圩,规定县长同行,只有县长作陪”。我很奇怪,觉得革命已经过近二十年,为什么陋规还不革除!会飧时二位代表报告说:“以前运河很宽,由于长期失浚,河的两岸淤成浅滩,沿岸居民种植芦苇,久占为业,已历一百多年,现在垦务局要收回归国有,改成良田,使数百户居民失去了已得的利益。他们无处申诉,只有向委员大人请愿。”我在第二天查圩完毕后,写信给胡厅长陈述此事原委,并申叙意见:垦务应当“垦荒”,不应“垦熟”,“垦荒”为国家生财,“垦熟”则与民争利,应停止在运河边造田云云。后来此案撤销,而我在这两天中却过了一次专制王朝遗留下的“官瘾”。

  芜湖江堤重要地段在芜湖下游至采石矶。我去查江堤时,会见芜湖县长高铁君,此人在那时官场中有强项之称。我被邀作长谈,他对时局和政治方面颇有见解,他派了熟悉的人引我至江边查勘。此次倒象个查勘样子。轿子虽有,我不常坐。一路沿江踏看,发现三处有漏洞现象。这种漏洞粗看并不显眼,细看却和旁边的沙土异样。据导者言:这是鼍龙解蛋处,它穿了穴洞,江堤就要坍垢,古语称“蚁穴穿堤”何况这庞然大物?我知道所谓是龙,学名“扬子鳄”,当时导者召集乡、保长,责令立即处理。到了当涂县境的采石矶,察看一下,江面开阔,没有险象。回程时,见漏洞已修好。这样就结束了两县查圩差使。事后追思,对照无为、芜湖两县,只一江之隔,而接待查勘员之情形,迥然不同,难道真是:“长江天堑”使政教隔绝了么!

  (四)宦海点滴

  1、外快

  我国古代称“官俸”为“养廉”,意义极为深刻。反过来说,如果官俸太薄,不足以维持官吏的生活,则贪污只能任其横行。历代政府定的官俸很薄,但人人却都想做官,不从贪污增加收入,怎能养家活小!但事实上官吏除俸禄之外,是有额外收入的。这种额外收入因行之已久,遂成为合法的“外快”。试举一例:我在安庆是拿过两种外快的。一是奉派到下属各县。例应由县送委员二十元,用红封袋签明“程仪”二字,但不具名。严格说来,这是公开的贪污,不过从来没有拒绝收受的。

  另一种外快是勘测矿区时,矿商例行酬劳勘测者二十元,这是技术人员的专利。有一次CC派的特务头子叶秀峰想在含山县祖坟旁领一矿区,仗着势力,不愿花这酬劳金,结果被一位徐姓技术员借了种种原由拖了很久,叶的代表还是出了钱。徐某说:“这是例行公事,不能由我破例!”可谓振振有词。

  2、出差旅费

  出差是苦事,“外快”不多而奔波劳碌。安徽财政厅有一干了十多年的老办事员,别人称他老王。他熟悉衙门内幕,和外县的联络较广。他想出一种舞弊方法,为出差人员所乐于采用。这一方法叫做“闭门出差”。出差者可以闭门家里坐,出差应办之事,一样可以完成。出差人员想搞闭门出差,就找这位老王。老王叫他写信给出差的县长申明要调查或其它的案情事实,要求县长详细作复,接了复信后认为满意,即可写出报告上缴了案。县长当然也明白而欢迎这种办法,以免罗嗦。第二步是外快问题,也是旅费报销问题。老王神通广大,他收集到安徽八府数十县一大部分的旅馆发票,同时他又是雕刻能手,他家有一大堆木戳,刻有各处旅馆名字和船行、车行的店名。他能推算旅程替你办好旅费报销,好在厅里只要有盖有木戳的单据就不问真假而予以核准。最后就是分赃问题。据说是按批准的旅费数额分派:老王总得了大份。俗话说:“清官不敌污吏”。官有任期而吏则“土著”,甚至“世袭”。官想改革清理而吏则把持拖延,拖了些时日无形销案:何况当官的总求敷衍任期,决不生是惹非,这就是所谓官场!

九五老人俞道五
一九八四年十月七日于重庆

巡抚按:
俞道五,字叔达, 1890年1月出生,祖籍旌德,汉族,芜湖出生长大,就读于芜湖皖江中学堂(芜湖一中前身),1906年至1911年,在南京江南实业学堂学习。1912年2月至1914年9月,任朝鲜稷山金矿测量员、试金主任。1914年9月至1918年12月,任江苏南通大学纺织系教员。1919年1月至1927年9月,任山东枣庄中兴煤矿钻探主任兼工程秘书(其间1924年7月至1925年9月借调任农商部考察欧美矿政专员秘书)。1928年1月至1931年12月,任安徽省建设厅技正、安徽省矿务局局长。1932年6月至1933年11月,任安徽省裕含煤矿工程师兼矿长。1933年12月至1939年6月,任江苏省大中煤矿工程师兼事务长。1939年9月至1942年7月,任交通部公路总管理处技正。1942年8月至1944年8月,任四川省华安煤矿副总工程师兼矿长。1944年9月至1949年,任交通部公路总局督查工程司。1949年9月任山东省矿务局工程师。解放后重庆市政协委员任上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