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大荒

  大汉奸汪精卫成立南京伪政权时期,曾配合日寇先后在苏、皖两省开展了罪恶的“清乡”活动。安徽“清乡”的前一阶段,我曾参与。回忆当时经过,不仅那些头目们是国家民族的罪人,即我这样的配角,也是罪无可逭。为防止这段史料湮没,特回忆所见所知,以供史家参考。

  一、“清乡”是怎样开始的

  一九四一年,伪安徽省政府改组,“维新政府”所任命之伪省长倪道烺去职,由汪政权任命曾任伪江苏省长、伪南京市长之高冠吾为皖省主席。高系江苏省崇明县人,北伐时代做过第十军副军长(军长是王天培)、徐州镇守使,素有政治野心,蛰居上海,在大汉奸江亢虎所办之南方大学任教。日寇侵华,江亢虎首先投敌,任“维新政府”要职。高正久蛰思动,同时日语又极流利,适合当时需要,竟然由南京市长而江苏省长,成为日伪时期的著名人物。汪精卫粉墨登场以后,伪维新系的人大多失势,但因高精通日语,与入侵日酋能直接交谈(如当时汪伪之特别顾问日寇中将影佐祯昭、南京特务机关长三国、原田等,都和高声气相通),因此,汪伪对高不敢得罪。江苏省是块肥地盘,被汪之亲信特务头目李士群夺去,汪伪不便让高落空,就把高调任安徽。原汪伪省长倪道烺,则给予一个伪国府委员的空衔。高到任后,看到当时的安徽地瘠民贫,环境又相当复杂,一肚子牢骚。同时,看到李士群在江苏大搞反共清乡,官上加官,发了大财,更加眼红。因此,时刻都想在安徽也来一番“清乡”,借此献媚敌寇,扩充实力,发发横财。但是,李士群在江苏搞“清乡”,有其特务武装做基本武力,又得伪绥靖军司令任援道与之合作,所以能做出那样市面。高在安徽本无历史渊源,手下又没有可供指挥的部队,要搞“清乡”,实无条件。但高寇吾政治野心既大,个性又刚愎自用,到任不久,即仆仆于南京、蚌埠之间,其谋臣、策士也为之奔走,结果在一九四一年夏季,经南京伪清乡委员会核准,高兼办安徽省“清乡”准备事宜。

  二、“清乡”的阶段和步骤

  敌伪在安徽进行的“清乡”,可分为两个阶段、四个步骤。两个阶段是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四个步骤是:第一步清查户口,统制粮盐:第二步设检查哨,封锁物资;第三步并村立堡,坚壁清野;第四步武力清剩,实行扫荡。第一阶段只进行一、二两步骤,第二阶段则进行三、四两步骤。高寇吾由于没有武力,所以只能先搞第一阶段。当时计划皖南“清乡”以芜湖为据点,皖北“清乡”以临淮关为据点。后因看到新四军、八路军以及地方抗日爱国武装力量相当强大,深恐南、北同时进行,分散人力,经过再三考虑,决定先在芜湖设立据点,开始清乡准备工作。首先成立清乡人员训练班(班址在环城西路小学内),派省府高参、绩溪人胡宗王为班主任。招训学员以市区十三个坊公所的坊保干事为主要对象。其次是城市无业游民及流氓地痞。规定三个月为一期,结业后,派往乡、镇任乡、镇、保甲长,或派充检查哨的检问员。又设立省清乡事务局筹备处,胡宗王兼处长,所有经费一律由田赋附加和货物税附加中拨充。当时的“清乡事务局”在“清乡高于一切”的口号和经费特别充裕的条件下,被认为是一个特权机关,争欲插足大捞一把。胡宗王既负责筹备工作,又主持干部训练,对未来的局长一席,抱着“舍我其谁”的态度。但实际情况却恰相反,因为胡、高之间本无渊源,胡之得任斯职,一方面由于胡之族兄、伪省府委员、伪蚌埠新报社长胡大刚竭力推荐。另一方面由于胡自吹自擂,夸张自己在皖南有很大的潜势力,特别是在旧徽州府属有如何大的声望。因此,高才委派胡来芜湖打头阵,但胡在筹备期间,只会搞钱自肥,并无成绩。高在考虑清乡事务局人选时,已决心去胡,但一时也无法找到适意人选。恰巧汪伪省府秘书长兼财政厅长谢学霖(芜湖的出名劣绅,军阀时期曾任安庆道尹、教育厅长等职)向高自荐,高对谢的关系本来不好,很想把他调开,所以趁机让谢到芜湖当清乡事务局长。胡得悉后也就此捆载而去,既不交待也未醉职,后来不了了之。一九四二年,正式成立汪伪安徽省清乡事务局,局址在芜湖和平巷原广益中学内(即现在十中校址)。

  三、“清乡事务局”的组织和活动

  汪伪安徽省清乡事务局,设局长一人,由谢学霖调任。省委秘书一人,为湖南人张民铎;局委秘书一人,为芜湖人贺相卿。秘书室下设三个科:第一科管财务、事务、行政及不属其他科之一切公务,科长为江西人徐凤翔;第二科管文教、宣传及在校学生与社会青年思想动态之调查研究,科长为江苏人朱友白;第三科管建设工程和检查网,科长由贺相卿兼。附属机构有清乡人员训练班(谢到职后,班主任为湖南人缪某),芜湖军宪警联合稽查处是一个直接危害人民的机构,也是“清乡”工作中一个执行伪法令的机构,一切罪恶勾当大都由这个处去干。该处人员也从这些罪恶勾当中发了大财。如因为要清查市区户口,就首先实行了户口粮盐制度,规定凡属市区正式户口,一律计口配粮。这样,既可限制外来流动人口,又可以把荫蔽在市区的地下工作人员查挤出来。这一个办法是极其毒辣的。但由于并未取缔私人经营的米盐店,致使一般坊保甲长,大肆利用职权克扣户口粮盐。市内居民经常十天半月才配到一次,而最大的数量,每口不过三升;粮质之坏,达于极点。至于地方上的绅士和汪伪的在职人员则不受限制。以我为例,我家有六口人,配给数总是超过人口的十倍以上,粮是精米,盐为白盐。一般户口,则必须求诸私商,用高价购买,以度苦难的岁月。又如在管理粮食方面,有米粮统制委员会,负责人为伪商会会长李慧龙。在管理纱布方面,有棉纺统制委员会,负责人前一阶段为伪商会副会长龚伦甫,中间一阶段为青帮头子肖达三,后一阶段不详。这两个所谓统制委员会在大的方面为管理粮食和棉纱外运,小的方面则分配给私营商店以货源。所以他们都经营粮行、纱号,操纵市场,垄断投机。同时,这两个统制委员会都与“清乡”工作配合,把民生所需的主要物资,完全掌握在伪官与奸商之手。沦陷区的民生疾苦,也不难想见了。

  四、“清乡”准备阶段中的一些罪恶事迹

  “清乡”的第一阶段中的第一个步骤是清查户口,管理粮盐。办法是抽查:认为某一户有嫌疑,白天不动声色,夜深人静后才由“军宪警联合稽查处”派出荷枪实弹的军警,会同当坊保甲长,闯入民居,翻箱倒箧,大事搜查。例如住在石桥港附近之汪某,系一书店店员,因平时不善逢迎,又享有先人遗产,于是便成了清查对象。在某一深夜,十多名伪军警带着保甲长到汪宅搜查,凡是稍可入目的衣物,都视为违禁品,概予没收。最后在一衣箱内查获一张旧照片,遂指为私通中央军的证据,连人带货,一起送到稽查处。讵意此案又为伪特工站所知,认为既是通敌案件,应由该站处理,向稽查处要人,双方你争我夺。结果汪某倒霉,两边花钱,八方请客,才算保全性命,但已一贫如洗。不久,其妻病死,汪亦落泊他乡。另有居住北门附近之郑某,薄有家财,不知在何场合,开罪了伪特工站的杨某,于是杨化名向清乡事务局告密,检举郑私藏军火。局方不察,转令稽查处迅即处理,当即宣布临时戒严,出动大批伪军警去搜查,结果一无所获。正准备撤回,日本宪兵队突然驰至,把稽查处的官兵包围,勒令缴械,平日狐假虎威的伪军警都吓破了胆,口呆目瞪,俯首听命。这一场纠纷,把芜湖闹得风声鹤唳,大经济汉奸如汪××等,都吓得避往京沪。事后才知道:郑某原是日宪的便衣,杨某想报复他,又恐引起日宪的反应,於是使个坏主意,让清乡事务局来背黑锅,而杨某则坐山观虎斗。

  其次,“清乡”第二步骤的设检查哨,封锁物资。按照汪伪中央清乡委员会的计划,凡在“清乡”地区的一切主要物资如米、盐、糖、火油、棉纱、棉布、颜料、西药等,都不准外运。清乡事务局在芜湖近郊设立检查网,通往远乡或内地的交通孔道,都设有检问所,每个所都建有碉堡,有日伪军驻守,由清乡事务局委派检问员驻所检查往来行人。他们不仅在其辖区内任意没收商品,处罚旅客,还凭着一张检问卡,在市区横行不法。例如居住东门附近之合肥人何某,其妻因携带木机黑线呢五段,经过下长街被检问员扣住,要没收货物并罚款若干。妇女不知厉害,出言顶撞,致触其怒,当即连人带货送往稽查处扣押。同时又逮捕何某到案,严刑拷打,要他承认“私运通敌”。后经人疏通,货物没收,罚款数千元,何某夫妇才得出狱。何於受刑之后,倾家荡产,一气之下,一病不起。又如长街某商号,因出售少量颜料给一屯溪顾客,被检问员侦悉,认为“资敌”有据,竟将其资产充公,店主经有力者缓颊,方免入囹圄。以上所举,不过是扰民罪行的一鳞半爪。另外一个事例,当时纸烟供应非常紧张,买纸烟必须交铜元二枚,才能买一包中等烟。这是日寇想出来的恶毒办法。搜刮铜元做子弹壳,然后再来打中国人。其次是日寇侵略我国,每占领一地,首先推行毒化政策,企图使我国陷于亡国灭种。在“清乡”区更是如此。任何非法经营,只要认缴“清乡捐”,就是合法的。当时的芜湖,鸦片烟就是公开买卖,且设有统制机关,美其名日“宏济善堂”,其主持人为大烟贩兼蒋匪特务蔡公一。由川江和汉口等地运来的烟土,除由该堂便衣武装保护外,清乡事务局附属之稽查处,亦负有保运、保储之责任。市区内烟馆林立,五步一楼,十步一阁,不知有多少人终日沉湎其中而不能自拔!特别是皖南自开展“清乡”后,由芜湖至宣城一线,大种烟苗,只要认缴“清乡捐”,就能得到伪乡政府保护。

  同时,封建地主组织的“刀会”武装,亦被认为合法,并且视为“清乡”的基本武力,于是会道横行,无恶不作。地方保安团队,对此不仅不加管理,且互相勾结。由芜湖到湾沚镇(伪宣城县政府所在地),相距仅几十里,刀会大坛就有三个,小坛有八、九个,终日烧香念咒,妖言惑众。

  五、“清乡”准备工作结束后的概况

  一九四三年春,伪安徽省政府突告改组。伪省长高冠吾调任江西,继任者为伪行政院长周佛海之亲信罗君强。当时汪伪中央决定以罗易高,是因为高冠吾在皖搞“清乡”,自己没有基本武力,所恃者仅其把兄弟、伪省保安司令李干青所统率之三个保安团。李为正阳关人,辛亥时,曾组织淮上民军,军阀时期和国民党反动派统治年代,均未能爬上去,但在家乡却成为坐地分赃的山大王。李的烟瘾很大,高冠吾常戏称之为“双枪将”。所部伪军几乎全是土匪收编,不仅毫无纪律,又缺乏战斗力。汪伪中央不信任高的基本武装力量,才以罗君强来代替高冠吾。周佛海并将拥以自重的“精锐”部队——伪税警团一部分交罗,作为“清乡”的基本武力。所以罗君强到皖以后,第一步就抓“清乡”,派蔡羹舜为安徽省芜湖“清乡”督察专员兼芜湖县长,在芜设立“清乡专员公署”。至此,“清乡”准备工作宣告结束、以后即转入“清乡”的第二阶段,即实行阶段。同时,为了配合“清乡”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伪安徽省党部亦在芜设立“清乡党务特派员办事处”,由曾充蒋匪军统特务、皖北人程中匡为特派员。并就原清乡人员训练班旧址,开办清乡党务人员训练班,目的在于随同“清乡”军事进展,把反动派的党务活动也推行到每个角落。我因高已调任、又与罗、蔡均无渊源,遂被淘汰。

  最后,必须说明:汪伪在安徽开展“清乡”,不论在皖南、皖北都是以新四军和人民抗日武装为“清乡”对象。封建地主武装,则做为“清乡”武力中的基本势力。总之、在汪伪统治时期,除卖国殃民而外,“清乡”活动是最突出的罪行,今天所写出的,只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些片段罪恶实例而已。

  (附)几点补充

  1、高冠吾和谢学霖的矛盾,主要是派系不同,高是“维新”系,谢是旧“安武军”倪嗣冲系,且为高之前任倪道烺的亲信,也是安徽地方势力的代表。当伪省府改组时,倪之亲信蚌埠财阀唐少侯,原任财政厅长,这个位置必须与伪主席有深厚渊源,才能应付裕如。但唐的地方势力根深蒂固,为了去唐,又不太刺激倪系,所以就荐谢出任财厅。讵省府组成后,谢对高一切措施,大都阳奉阴违。例如省府拨款签发了支付命令,下达财厅,经常以无款可拨,一再推迟。当时主要税源为凤阳、临淮两个地方税局,这二局又被谢视为禁脔,因此府厅之间,明争暗斗。嗣高将谢调为伪省府秘书长,财厅一缺,由伪省委邓某继任。于是高谢之间,矛盾更为尖锐,大概八、九个月后伪省府改制,省主席改称省长,省府设政务厅,裁撤秘书长,谢学霖被外调为清乡事务局局长。

  2、芜湖军宪警联合稽查处,其内部组织是在处长之下设副处长一人,由伪警察局长兼任,秘书一人,并设有总务科、行动科、侦讯科、拘留所。其主要职权是按照汪伪清乡法令,对市区户口,能随时机动清查。同时对车站、轮埠和特种营业之旅社、酒馆、烟馆、妓馆、戏院等,都有管理、检查和逮捕之权,但在大体上系以维持治安的名义,肆行其扰民之实。

  3、伪芜湖军宪警联合稽查处,最初原系军警联合,嗣因时的车船交通,完全为日寇控制,特别是日本籍的浪人,经常在市区滋事,所以才通过日寇的宪兵队,派遣一部分宪佐参加稽查处活动。这些宪佐,都是日寇宪兵队募集的流氓地痞,施以短期训练,作为日寇宪兵队的辅助兵,所着军服,也和日寇一样,当时芜湖市民喊这些人为“二鬼子”。这样,才打出“军宪警联合稽查处”的招牌。

  4、关于政治迫害案件,因我所述的是清乡事务局的经过,也就是“清乡”准备阶段、当时的有关政治案件,是由日寇特务机关、宪兵队以及汪伪特工总部芜湖站(代号是西门十一号)直接处理的。同时,清乡事务局在芜湖的武力,只有省“保安司令部”派遣的两个连,专门担任局内勤务和配合检问哨所做盘查工作,其它的武装部队,如伪中央的绥靖军第三团,伪县保安大队,都不可能直接指挥。至于日寇宪兵队虽然配合了一部分宪佐参加稽查处,但是对“清乡”工作,基本上是有矛盾的。因为在未开始“清乡”以前,关于盘查出入境货物,机动检查户口,这些有油水的事,都是宪兵队的财源,开始“清乡”以后,不但宪兵队的职权缩小,而且利益也受到损害,所以遇事掣肘。特别是汪伪登台以后,日寇为了实现“以华治华”的阴谋,有许多机关都不设“指导官”,例如清乡事务局就未设指导官或顾问之类。但稽查处的工作是机动的,没有指导官或顾问,与日寇的联系,就不可能快速及时,文中有关搜查郑某住宅一事所述的敌伪内部矛盾情节就是一例。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