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在历史上曾有全国“四大米市”之一的称号。它从清朝光绪初年形成,有半个世纪的繁荣兴盛,此后趋向衰退、没落,直到全国解放,历经七十多年。这阶段,正是旧中国处于灾难深重的最黑暗时期。
芜湖米市起源很早。远在清代乾隆、嘉庆年间就已经有砻坊二十余家,多设在仓前铺(俗名大砻坊)及东河沿一带;另有箩头行(小市行)约二十家,分设南、北市,专为近郊农民介绍销售粮食。市民所需食米及手工业糕饼作坊和饮食业加工用粮,就靠这两个行业供应。有时砻坊也雇用帆船赴邻省买卖稻米,但为数不多。此时市面尚不及芜湖县首镇澛港及宣城湾沚繁盛。十九世纪中叶以后,由于帝国主义强加于我国的不平等条约,我国沿海沿江的若干城市先后被辟为通商口岸,由于“洋货”大量倾销,而内地物资特别是农副产品源源输出,这就造成了通商城市的不正常繁荣。起初,长江下游的米市原设在镇江七浩口,安徽出产的粮食以此为集散地。光绪二年(一八七六年),中英《烟台条约》开辟芜湖为商埠,芜湖商业日兴,不久,大官僚地主李鸿章,出于为其家族牟利等原因,又派芜湖关道广东人张樵野到七浩口进行“诱导”,米市遂迁来芜湖(见《江广米行重建会所纪念碑》)。从此芜湖粮商四集,中外舟轮如织,每年吞吐大批粮食,逐渐形成巨大的米业市场。当时铁路未通,米粮集散主要依靠水运。芜湖外有长江,贯通南北诸省;附近有裕溪河联结巢湖,皖南有青弋江、水阳江、清水河交汇于此注入大江,通航极为便利,因此,安徽境内的长江两岸和江西东北角地区所产稻米,除本地食用者外,出口部分,全经芜湖运往广州、汕头、厦门、烟台、宁波、青岛、威海卫、天津、南京、硖石、上海、无锡、南通等埠。其中,上海吴淞口为直接输出地,广州、汕头为主要销售地。在光绪二十四年至三十年之间(公元一八九八年——一九〇四年),每年出口数量,最多时达五百余万石,少时也有三、四百万石。一九一八年以后,出口米曾一度增至八百余万石,一时营业极盛。
光绪二年至民国十六年(一八七六年——一九二七年),是芜湖米市不断发展的兴旺时期。米粮业尤其发达,它由五个主要行业组成。
(一)米粮采运业。当时称为“米号”。以代各地米商采运米粮出口为主要业务。该业有广州、潮州、烟台、宁波四大米帮,四十余号,各号拥有资本额一、二万两至三、四万两白银不等。较大的米号有职工三十人左右,小号也有一、二十人。内部分工有:经理、管帐、挡手、监载、跑关、管仓、厨师、茶房、学徒。其中挡手职权较重,负责检视“米样”,他可以凭米质优劣伸缩粮价。
(二)江广米行业。约四十户米行,领有牙帖,以介绍卖方出售粮食给采运商为业务,是纯粹经纪性质,所需资金不多,多靠近米号设行,无铺面及栈房,仅在门口悬一招牌。由业主自任经理,其下有管帐、卖样、接江、中班同事、小同事等名目,也有厨师、茶房、学徒。大行有职工二十余人,小行仅三、四人。这些行号每做成一笔交易,除收取佣金外,还要向卖方加收“同人照料费”每石四、五分,按不同职位的比率拆帐,作为工资。
(三)杂粮市米行业。俗称“小市行”,又叫“箩头行”。他们是四郊农民(包括少数米贩)与消费者进行粮食买卖的居间介绍人。有百家行户,分布四市。一般是小资本,只雇用管帐、过斗和杂工。大行户拥有较大资本,每到旺季,经手买卖的粮食,一天可达几百包或千余包。
(四)砻坊业。最多时有七十户,几乎全是地主资本。自备稻谷,砻米出售,同时也代客加工,收取手续费。各户资金二、三千两至一、二万两白银不等。中型砻坊雇工五、六十人,小型的约二、三十人,他们多半是来自江北的贫苦农民,在掌作、二班(即大小工头)监视下春米、晒谷、下米,全月所得不过二、三元。
(五)碾米堆栈业。有八家碾米厂,各厂职工一般都在五十至九十人之间。经营范围大致与砻坊相同。实行计件工资制,如碾米、上斗、下斗论石,堆压、盘放论包,共有三十几个项目。工人每日做工十小时,工资很低。
以上所有职工膳食均由米号、行、坊、厂供给。这五个行业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分别组成同乡会、公所、公会,以便同业间互通声气,统一步调,争取商战的胜利,带有浓厚的排外性。它们操纵米市,不惜采取一切手段,牟取厚利。
米粮业与下述几种工人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①斛工。各地粮船到埠,在和买方谈妥成交后,先须经斛工过斛。斛工自成一业,专以量米为任务。米市设有三家斛行,约有工人二百名。②绞包工。米粮过斛后,由绞包工人用铁针、麻皮缝合粮袋口。全市约有绞包工四百名,隶属采运业各米号,不供给膳食,只按件数向卖方收取绞包费作为工资。③掮包工。即码头工人,肩运米包上下河,由封建把头把持,分山东、湖北、寿州、金斗四帮,共有工人八、九百名。他们劳动强度大,身受剥削,生活最苦。这三种工人所得月工资平均在五至十元不等。此外尚有码头夫,都系临时雇用的散工,任务是倒斛、提包、下包、堆垛。
在米市兴旺的年代,整个米市的从业人员约有七千人之多。如果加上以运输米粮为主的民船帆运业,那为数就更可观了。据芜湖关一九三一年统计,当时共有民船五万八千三百三十八只,分属湘、鄂、赣、苏、皖五省,他们专载粮食、杂货往来四省,载重大船千石,小船二百石,一般在五、六百石之谱。依靠这些帆船,连远在天府之国的川米和芙蓉国里的湘米,也运芜销售。
米市变成一块肥肉,帝国主义、封建统治者、北洋军阀和官僚资本如群蝇逐臭,纷纷而来。如英国太古、怡和二公司拥有大轮二十艘,共计载重三万五千六百一十吨;日本日清公司大轮九艘,共计载重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二吨。这些外轮下水大都以载粮食为主。另外,还有铁壳轮十多只,容量一般为每艘三、四万包。它们垄断了出口米粮的转运。米粮源源出口,使海关税收大增。据《芜湖县志》记载:“(海关)初办时约征银五十万两,光绪二十年左右,约征七十余万两,民国以来约征四十余万两。视出口米数量多寡为旺衰。”同样,光绪末年,常关岁征银十三万两,民国三年至六年,本口及五十里内外关卡平均岁征银五十万两,也以米税为大宗。平均每年不下一百二十万两的关税银,根据不平等的《辛丑条约》,作为庚子赔款,从一九〇二年元旦起,统统流入帝国主义列强的口袋。
清朝统治者对米市的掠夺也是无情的。安徽米捐局和江苏驻芜米捐局每年平均征收米税银约一百万两,其中有百分之五十三以“海军经费”的名义上缴,有的给慈禧太后挪去盖颐和园。李鸿章更是露骨,打着为淮军运送粮秣的旗号,利用招商局船只免税运载大米到华北,公开做粮食投机生意,因而大发横财。李氏家族在芜湖置有大宗房产、钱庄、当典、砻坊、仓房、货栈。西内街、北内街一座座高楼深院都是李氏家族占有的产业。因此俗话有“李家的看门狗都很肥”之说。一九〇一年李鸿章身死,留给其子孙的各种财产共约四千万两白银,其中的一部分就是来自芜湖米市。
从一九〇二年起,以米捐供养商埠警察,弹压河下,防止饥民“抢米”。北洋军阀统治芜湖时期,全县总计员警夫役多至六百二十名,每年筹措米捐达五万零四百元。一九一四年,安徽省督军倪嗣冲借口军粮不敷,指使他的妻舅宁乐卿(芜湖米捐局长)找广帮头号代表人物汤善福,硬性筹募米公债二十万两纹银,几年后兑换不过百分之六十,余银约八万两由汤、宁朋分中饱了。
旧军阀倒台,国民党统治建立,官僚资本逐渐侵入米市,攫取利益无法计算。抗日战争期间,芜湖沦陷,米市一片混乱,日本军部和汪伪政权,大肆进行掠夺和搜刮。抗战胜利后,“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又卷土重来,通过“农民银行”、“中央合作金库”兼管粮食收购业务,进一步对米市实行垄断,并大搞“限价”,打击中、小米商。国民党的粮食部还曾大张虎口,一次就向采运业勒索五亿多元(按时价折合约为五千担大米)。此外,国民党政府还抽取多如牛毛的捐税,除临时摊派的不算,还有什么行商出口税、市政建设税、救灾捐、印花税和巡捕费等等。因此,各地帆运商视芜湖为畏途,粮运逐渐停歇。再加“法币”逐日贬值,物价飞涨,米价腾贵,大商巨贾从中渔利,小号小店纷然倒闭,弄得米市无米,民不聊生,怨声载道,芜湖米市一落千丈,衰败不堪,名存实亡。
解放后,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从根本上保证了民食的供应,对米粮商号的从业人员作了妥善安排,至此,芜湖米市始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