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明刚
1949年4月芜湖解放,根据中共中央和平谈判八项条件,芜湖军事管制委员会财经部接管了芜湖旧银行计有:中央,中国,交通,农民银行及安徽省银行,芜湖县银行,中央合作金库,皖南实业公司等八个单位,其中除中央,农民银行,中央合作金库移交不符要求外,其他五个单位移交比较完整,农民银行负责人及职员在六月下旬才从京沪屯等地陆续回芜办理移交手续。中央银行早在1949年1月15日由国民党政府驻芜第七绥靖区司令(张群)部统一布署下,将全部档案帐册现金皆先期疏散迁移屯溪,留在芜湖的仅交换系长一人职员四人及剩余家俱若干数。
市军管会会同市人民银行组织力量,发动群众调查清理,抽调干部12人成立金融接收小组,内分审核、保管、人事三个部分,分别担任帐目审核、查封清点、保管出纳、人事情况调查。自1949年5月6日起至6月底止,费时近两个月完成接收工作。据统计接收流动资产有少量贷币资金(详见附表),接收固定资产有房屋14幢计114间。在接收流动资产的实物中,据银行和粮号申报登记,有稻谷6347担,小麦6733担。上述粮食多系银行发放贷款抵押物资,因各家粮号受国民党通货膨胀之灾,大多数破产无力即时交付,人民银行准其换据找保限期交还。当年芜湖接收的官僚金融资产,除部分房屋用作人民银行营业和办公外,而粮食和货款等资财则变成陈年难以收回的呆帐。与此同时,解放前银钱业未清偿付还群众的存款,人民政府本没有偿还义务,为照顾群众利益,根据政策作了清理偿还,凡存款在200元以内者全额偿还;200元以上者偿还90%。存款户反映人民政府真正替人民解决问题。对旧银行职员给予自愿登记,提供就业机会,分别实行保薪留用,送到干校学习,资助回乡生产等办法。得到安置就业的60多名职员,消除了怕失业、怕实行供给制待遇苦、无力养家等忧虑,这是他们始料不及的。
从接收为数不多的黄金,银元分析,中央银行芜湖分行没有移交一两黄金,一枚银元探究原委,还得将历史镜头推向1948年8月。国民党政府想挽回危局,颁布所谓《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实行币制改革、发行金元券,收回法币;又同时公布《金银外币处理办法》规定:从1948年8月19日起,金元券(即一种纸币)一元兑收法币300万元;金银兑换比率为:黄金一市两兑换金元券200元(后改为1:1000);白银一市两兑换金元券3元(后改为1:15);银元一枚兑换金元券2元(后改为1:10);美元一元兑换金元券4元(后改为1:20),普涨五倍。据档案记载:截至1948年12月底,中央银行芜湖分行共收兑黄金3.9万两,收兑白银36.9万两,收兑银元64.1万枚,收兑美钞82元,分几次全部运往上海。再由上海集中席卷全国各地的金银,分三次用船抢运至台湾。据1990年第7期(上海滩)杂志载文:从上海运往台湾黄金277.5万两,银元1520万枚,另有美元1537.4万元存进美国银行国民党帐户,成为台湾经济发展的基石。事后,蒋经国也道出其心声,称它是“国脉民命”和“全国同胞血汗之结晶”。而人民政府实际接收了一个生产凋敝,城乡阻塞,通货膨胀,物价狂涨,困扰难解的烂摊子。
附图
参考资料:
1、芜湖市档案馆《芜湖接收旧银行工作总结》
2、安徽省档案馆6宗4日1-155卷中央银行历史资料(含中央银行(月报)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