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俞正东
芜湖沦陷后,当地的汉奸们按照梁鸿志和汪精卫的布署,在日寇的指使下,先后建立了四个伪政权组织,现将这些组织分述如下:
一、芜湖地方自安维持会
从1937年底至38年5月,计五个月。汉奸任凤昌先任会长,时间很短,其后会长为朱绣封、副会长为宋介湄。
由于日寇对我国人民实行残酷的烧光、杀光、抢光的政策,芜湖沦陷时,市区人民避敌残杀,几逃一空,留者寥寥无几。日寇为了维持其法西斯统治,便到处物色卖国求荣的汉奸分子组织地方自安维持会。先后在东门、河南、中山路、吉和街等处设立十个自安维持会。维持会虽是临时性的地方傀儡组织,不能算是正规的敌伪政权,但它也起了一些敌伪政权的作用。它的主要任务是为日军筹备粮草,维持地方秩序,动员难民回家,商店恢复营业,摊派捐税、劳役等。日寇随军有个“宣抚班”专做此项工作,各维持会直属“宣抚班”领导。日寇为了便于掌握和加强管理,统一全县自安维持会组织,日军师团长召集朱绣封、宋介湄等人开会,要他们组成全县统一的维持会(也叫芜湖中央自安维持会),将原来的十个维持会改为分会。在日寇的指使下,于1938年2月正式成立了“芜湖地方自安维持会”(简称“维持会”,此时,原任期较短的会长任凤昌已被日军调作他用)由朱绣封任会长、宋介湄任副会长。
维持会设正副会长各一人,内设三个系,下设十个维持分会。在日寇“宣抚班”的掌管下,办理难民登记,发放“良民证”,进行所谓“招抚安民”工作,并着手改组所辖分会。同年四月撒销了十个维持分会,成立了四个区公所(详见附表<一>)。从此外逃难民回来渐多,地方秩序也渐趋安定。5月奉命撤销了维持会。
二、芜湖地方自治委员会
从1938年5月至39年1月,计8个月。会长为朱绣封,副会长为宋介湄、谢泽同。
为了适应日寇统治的需要,原来维持会的人马,在日寇的监督下,于1938年5月在复兴戏院召开大会,正式成立“芜湖地方自治委员会”(简称“自治会”)。同时宣布撤销了维持会。
自治会由朱绣封、宋介湄、谢泽同、余硕平、鲍佐臣等十八名委员组成。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顾问三人。内设三个系多下设四个区,并管辖合作社、警察局、司法处和芜湖新报社等(详见附表<二>)。
各系设理事一人,干事若干人。第一系负责人事;第二系负责治安;第三系负责经济等。
自治会是在维持会的基础上建立的,它的任务比维持会多些,因为它增加了警察、司法、新闻和合作等机构。它比维持会起的敌伪政权作用要大些。至1939年1月被撤销。
三、芜湖县公署(即维新县政府)
从1939年1月至1940年8月,计1年零8个月,知事(县长)为朱绣封。1938年3月,大汉奸梁鸿志、温宗尧等在南京成立维新政府后,汉奸倪道烺在蚌埠接受南京维新政府的委派,出任安徽省长,着手恢复县市建制。在日寇的监督下,于1939年元月下令撤销芜湖地方自治会,成立芜湖县公署(即维新县政府),直属伪省政府领导,委任朱绣封为知事(即县长)。
县公署设知事一人,内设四科、三局、室、处、团、队、社各一;下设九个区十三个坊(详见附表<三>)。其人员设置及任务如下:
秘书室设秘书和外事秘书各一人,干事若干人,负责复核文稿、人事管理、文件收发、庶务统计及其他行政工作等。
各科设科长一人,科员、办事员若干人。
第一科负责民政、户口、卫生、救济和宣传等。
第二科负责财政、经济、税收、预决算编审等。
第三科负责教育行政和农林水利等。
第四科负责市政建设等。
各局设局长一人,科员、办事员若干人,分别负责各自的业务和行政工作。
各区设区长一人,下设二至三股;各股设股长一人,股员若干人,负责全区行政工作。区域划分:第一区管留春园以东地方;第二区管留春园以西;第三区管河南一带;第四区管北乡,第五区管方春圩一带;第六区管凤林圩一带;第七区管鲁港一带;第八区管方村一带,新一区管石硊一带。
第一、二、三区是城区,下设十三个坊,每坊设坊长一人书记若干人,管理全坊行政和保甲工作。
城乡均建立保甲制度,以干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几个保合为一个联保。甲有甲长,保有保长,联保有联保主任。经常进行户口检查登记,发“良民证”等。
1940年8月汪伪接管了芜湖县公署,改为汪伪芜湖县政府。
四、汪伪芜湖县政府
1940年8月至45年8月,计五年一个月。
县长:胡延禧、蔡羹舜、叶雪松、魏曙东。
1940年3月汪精卫在南京成立新的中央政府后,就接管了各地的维新政府,改为汪伪政权。汪伪安徽省政府认为芜湖地势重要,是皖南的中心,是沿江的重镇,县公署已不适应需要,于同年8月便改组为汪伪芜湖县政府。知事朱绣封离职,由伪省政府改委胡延禧为县长。
为了配合日寇清乡扫荡,汪伪国民政府又建立了清乡委员会,由特工总部主任委员李士群任秘书长,在江南开始清乡。芜湖是南京附近的重镇,更是首当其冲了。于是汪伪县政府积极建立清乡机构。据张大荒《我的回忆》一文所知,1941年先成立清乡筹备会,负责人胡宗玉。同年举办清乡人员训练班,训练一批骨干,专做清乡工作。1942年正式成立清乡事业局,局长谢泽同。它的工作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清查户口;第二、封锁物资;第三、并村设保;第四、武力清剿。
1943年十一月汪精卫派其亲信罗君强任安徽省长。罗将芜湖、当涂、繁昌等县划为第一清乡区,并委其外甥蔡羹舜来芜任清乡督察专员兼芜湖县长。蔡很注意抓军队,积极开展清乡工作。
1944年十一月十日汪精卫死于日本后,陈公博当上了伪国民政府代主席。1945年2月陈派林柏生来皖任安徽省长,罗君强离职,蔡羹舜也随罗下台。林柏生就派其亲信叶雪松接任芜湖县长。叶因大肆搜刮民财,且与地方绅士不协调,引起众人的反对,于同年六月辞职离芜。林改委魏曙东来芜任县长,至同年八月抗日胜利下台。
汪伪芜湖县政府设县长一人,内设两室、四科、八局;下设九区十三坊;并管辖青少年团、船舶管理事务所、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堤工委员会(详见附表<四>)。
各科、局、区等人员及任务与县公署基本相同,不赘。
军法承审室设军法承审官和承审员各一人,科员、书记若干人,负责政治、刑事案件起诉及审理,并承审各种盗窃、抢劫等案件。
汉奸政权为了统治芜湖,在日寇的指使下,建立保甲制度,经常进行全县户口检查登记,发放“良民证”,加强管理,企图阻挠我党活动,达到其反共反人民的目的。为了麻痹人民思想,它们以“中日亲善”、“大东亚共荣圈”、“反共和平建国”为题材,经常利用电影院和“兴亚纪念日”、“日本国庆”、“天长”等节日,以报告会、演讲会及组织宣传力量,到街头表演、演说、张贴标语、漫画等,大搞反动宣传,进行奴化教育。同时发各种法西斯文告,威吓人民,企图削弱抗日力量,降低抗日情绪。尤其是防共自卫队、保安大队和驻芜的汪伪绥靖军和周佛海的税警团等武装,散布在各个市区和乡村,搜捕我党地下工作人员和抗日进步人士;并配合敌寇,随着日军清乡扫荡,对我革命根据地实行清剿。1943年后芜湖县的两任伪县长(蔡、叶)均是以清乡专员身份兼任县长的,他们受日军特务机关长和芜湖警备司令官的指挥,充当日寇鹰犬,对国家、对民族均是有罪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