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清光绪二年(一八七六年)中英《烟台条约》签定以后,芜湖辟为通商口岸,范罗山上建立了英国驻芜领事署,大江口有了英人税务司直接管辖的海关,英国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商人纷纷涌入。开始,外商和侨民只能在芜湖寄住,或者只能生活在停泊的货船上,这对他们来说,要进一步作掠夺性的商业活动,是很不方便的。于是英国领事援引上海租界之例,提出划拨一定地区成为租界的要求。经过芜湖关道勘定禀准,将县城西门外陶家沟至弋矶山沿江滩地定为租界。
这个租界区,本来是宿(松)太(湖)木帮停靠、堆积、拆卸木排的滩地,由于屈从英人,芜湖关道便于光绪十年(一八八四年)会同知县另觅县西南八里的江埂外的滩地芦花塘,作为木排停卸之所,报安徽巡抚批准,并勒碑晓谕:“以后该木帮排把到关,即应停泊新滩,不得停泊租界。”硬把中国木商挤走了。但是,英国人对滩地并不感兴趣,要把租界区扩张到岸上的一大片陆地上去。他们的侵略意图在光绪二十八年(一九〇二年)实现。这一年,芜湖关道刘树屏奉命勘定:将南至陶家沟起,北抵弋矶山止;东至普通山(又名桐家祠)脚新安普潼塔起,西抵大江水边止,计地七百一十九亩四分,作为各国公共通商租界。光绪三十年刘的继任者童德璋与英国驻芜领事柯伟良议定《芜湖各国公共租界章程》十条,从此,允许外国人在芜湖定居。
租界,是一个“国中之国”,在这里,外国资本家和侨民享有许多特权。如章程规定:“界内地基,准各国正经殷实商民选择合宜之地租赁”,就是说外国人可以指向哪里就要哪里。每亩租价只付本洋一百八十元,租契以三十年为限,续租也照三十年一换,“不得再给租价”。这样,外商只要一次付过租价便可永远占有这块租地了,不过三十年换一次租契而已。至于地税,每亩每年只缴税钱三千文,在每年农历的二月初一至十五日,由租主如数交给领事官(无领事官在芜,交税务司或洋务局)函送地方官,收付粮串,转给收执。凡公用之道路、沟渠、桥梁等地一律不纳税钱,只交修理费。关于租借手续,概由领事馆垄断,各国商民将租借地自行丈量后,绘图一纸,注明亩数,经领事馆查勘认可,将租价及一年地税缴清,即由芜湖县衙发租契三纸:一纸存案,一纸送领事官盖印后交租主收执,一纸存领事馆备查。表面上尊重中国地方政府,实际上不经领事官盖印则无效。换契转租归立约国商民享有,中国政府无权干预。这些不合理不平等的规定,使中国对这块领土主权永远丧失了。不仅如此,还规定:凡是反对清朝统治、被扣上“不安本分、作奸犯案”的中国人,一概不准在租界内居住,一经发现,立行驱逐,交中国地方官“拘办”。而外国商民如果“品行不端,形同无赖”,干了欺压中国人民、甚至杀人越货的勾当,触犯了中国刑律,则仅“由监督(指芜湖关监督)照会领事官惩办。”而领事官总是包庇、纵容、护送罪犯一走了之。这样,中国的治外法权也丧失了。
根据民国八年(一九一九年)《芜湖县志》所绘《租界图》,今日陶沟以北老火车站、第一人民医院、自来水厂、芜湖造船厂,东从中埂(即后马路)起,西至长江边,这一地区全在租界里。租界平面大体呈二分之一的半月形,横穿五条马路,分成十区二十四段,有怡和、费理伯、太古、瑞记、鸿安、和记等租界。其中,太古租界最大,属于英国太古公司,拥有大轮十二艘,共计载重量一万九千三百五十八吨,还有码头和铁驳。英国怡和公司有大轮八艘,共计载重量一万六千二百五十二吨。此外,还有日本日清轮船公司,载重量比怡和少三十吨。帝国主义贪心不足,以保护租界安全为名,逐渐向外扩张租界地,如美孚公司于弋矶山北建筑大油池二座,每座可容五千吨;亚细亚公司亦建二座,每座可容五百吨。这样,就又侵占了中国的一大片土地。租界里常住侨商并不多。一九一五年芜湖县警察厅调查城区户口,租界内九十六户,只有外国人六名,加上租界外的外国人七十七名,总计也只有八十三名。
帝国主义的炮舰政策,使租界变成了外国资本势力掠取大量利润、吸吮中国人民血汗的“根据地”。外轮下水航行时装载货物,大都是廉价收购来的以粮食为大宗的农副产品,以及丝绸、瓷器、文物、金银硬通货,而在上水航行时则几乎全是“洋货”:洋布、洋油、洋糖、洋烟、洋火、洋皂、洋烛……甚至夹带偷运鸦片、吗啡、海洛英等毒品。外轮力排华轮,任意降低运价,抢夺生意。如装运大米,每百公斤比华轮少收二至四角。分属招商局、三北公司与宁绍公司的十六艘华人商轮,无力与之竞争。在芜采运商为广、潮、烟、宁四大帮,英船就雇用两广和潮州人当买办,日船也雇用宁波人当买办,利用乡谊拉拢生意。外商还用拿回扣的办法,进行贿赂。当时雇用外轮运货有三个“九九扣”(每一元运费公司只收九角九分,余一分作回佣),即经办商号得一个“九九”,接洽船运人员得一个“九九”,如果其中有第三者介绍,又得一个“九九”。最多时为“九五折”。总之,他们挖空心思,使用种种方法把货运垄断起来。如遇军阀混战,交通阻塞或华船雇不到时,外轮又会居奇勒价或提出各种苛刻条件,成倍上涨运价。如此不择手段地攫取利润,养肥了外国资本家,一伙官僚买办也依仗外人权势,乘机大发“洋财”。那时芜湖长江运输业几乎被外轮全部垄断,它们把这条航线称为“黄金航路”,而这条黄金航路的中转站就是芜湖租界。
租界是外国人的乐园,中国人的“禁区”。一般中国人根本进不去,住在里面的只有官僚买办或与外商有密切交往的巨商大贾,以及少数未来得及拆迁的住户。头戴红边警帽的“红头阿三”如凶神恶煞,在码头、马路和各区段巡逻,他们挥舞着警棍,耀武扬威,动辄殴打码头工人、人力车工人和纤夫,江边的民船、渔舟一概被驱逐,打鱼捞虾的孩子也被赶走,牲畜家禽闯入立即被打死。他们反客为主,视租界为领地,根本不把中国看成是个主权国家。
租界,是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产物,随着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胜利,这个“国中之国”从此被取消了。芜湖租界已成为一个历史名词。